2018年12月15日,江蘇電視臺“零距離”節目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生產商——江蘇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將臨近過期和過期的蜂蜜大量回收,送進工廠的原料庫,而從現場未被完全撕毀的標簽可以看出,這批蜂蜜來自于北京同仁堂。該企業存在的嚴重不當行為,使得號稱“百年老字號”的同仁堂深陷過期產品的風波。
16日,同仁堂發布聲明稱相關產品并未流入市場,已經全部封存。目前,北京市大興區食藥監管部門已經前往北京委托方(即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展開調查,一旦發現有類似行為,勢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
對于同仁堂而言,無論過期蜂蜜情況是否屬實,其對大眾和品牌影響力的沖擊都已經不可挽回。根據更多的爆料發現,北京同仁堂蜂蜜生產商鹽城金蜂早就今年9月份就被發現有類似操作,并在10月份更改蜂蜜的生產日期,以此來延長銷售期。目前,該事件現已導致同仁堂A股股票開盤估價大跌4.3%,隨后一度跌逾5%。
同仁堂,中國中藥行業著名的老字號,創建于康熙八年,還曾作為御藥進貢朝廷。早就創立之初,歷代同仁堂人就將“炮制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的古訓,樹立“修合無人見,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識薪火相傳,也正是這樣精益求精的精神,使得其中藥產品一直以質量和口碑遙遙領先其余品牌。如今的“過期蜂蜜”就像一次迎面重擊,不僅擊垮了積攢百年的盛譽,還引發了消費者對過期產品的又一輪惶恐。
那么過期產品是如何出現的呢?一方面是產品宣傳力度不夠,消費者對該產品的認可度低,不會主動選擇購買,另一方面是價格高于消費者的心理預期,造成產品滯留。對于臨近過期或者已經過期的產品,經銷商一般會選擇將相應產品低價或原價返回給原供貨商。
2015年9月起實施的《食品召回管理辦法》中指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因停止生產經營、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場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處置措施,明確了食品生產經營者“銷毀不安全食品”的責任;2017年《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商家在食品過期后要及時進行銷毀處理,或者用作其他對人體無危害的用途。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也要注意觀察保質期,在有限的范圍最大程度保證自己的健康和合法權益。此外,還要加大對生產商原材料篩選的查處,定期排查其過期產品處理狀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