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激發創新活力、提高采購效率,江蘇省政府再出采購新規。新規中指出,技術、服務標準不統一,采購人不普遍使用的項目將不再被列入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中,此外,還將擴大預算單位采購自主權、強化采購制度管理、在線提交采購需求等。新規的出臺,將進一步激發江蘇儀器采購市場活力。
進入21世紀以來,國家經濟的發展日益迅速,綜合國力得到了顯著提升。除此之外,規范各行各業發展的各項國家標準、法律也逐漸完善起來。科學儀器行業作為國家的科技實力的突出代表,其平穩運行將對社會的發展大有助益。事實上,除了江蘇省出臺的新規對科研儀器采購有了直接規定外,在宏觀調控上,國家多部門主體早就實施了一系列標準和法規,從生產、采購等多個環節對科學儀器行業的發展進行了具體規定。
以往在科學儀器的采購中,總會出現質次價高、惡性競爭、效率低效等飽受社會詬病的現象。2017年7月18日,財政部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政令第18號)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在當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在這項管理辦法中指出,該方案的制定主要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當事人的采購行為,加強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管理,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除儀器采購外,在免稅進口科研儀器設備上,國家也出臺了系列政策來加快科研設施和儀器向社會開放的進程。2017年9月,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辦法中明確指出對進口設備應該如何管理、對管理單位的要求和如何評價考核等作出明確的規定和指示。此外,同年施行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版)》中包括了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四類,具體有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儀、氨逃逸激光在線分析儀、揮發性有機物VOCs分析儀、重金屬水質自動分析儀,購買此類儀器可抵免企業所得稅。
技術的累積,使得我國科學設施和儀器設備的規模持續增長,且覆蓋領域不斷延伸。面對數量眾多的儀器設備采購商、生產廠商,如何規范市場,實現交易雙方的利好發展成為新的挑戰。儀器企業應該將目光聚焦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等與自身長足發展直接掛鉤的關鍵性因素上,明確國家在科研儀器上的各項政策法規,抓住商機,實現企業在市場的一舉致勝。